2011年我院学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情况
发布时间:2012年4月25日      阅读:9589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2007年,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奖励对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覆盖面将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2011年我院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127名,共计奖金63.5万元。

Copyright © 2002-2024 成都东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 都江堰市 青城山镇东软大道1号
邮编:611844
蜀ICP备120119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