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与实施,建立健全学校、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二、开展心理咨询服务,负责学生心理咨询工作。
三、为兼职心理教师作专业指导,举办讲座、开展心理工作坊等,提升工作队伍整体水平。
四、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工作,开展各类心理健康讲座、沙龙等交流活动,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
五、负责班级心理委员的培训,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工作。
六、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七、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总结心理健康发展规律,为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提供依据。
八、完成学校和学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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