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9日      阅读:6951

成东软院学部发[2012] 45号

各系(部):

2011—2012学年我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预算已定(分配各系数量见附件2)。为使本年度助学金的评定工作顺利进行,通过评选激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切实做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各系根据今年下达的名额和金额,按照《进一步做好201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的精神,立即开展今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评定工作的操作办法及要求做以下安排:

一、评定项目

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

二、评定原则

1、受助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10、11、12级学生。

2、受助标准:一档(1000元/人/学期)、二档(1500元/人/学期)、三档(2000元/人/学期)。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无违规违纪、受校级处分;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报送材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四、注意事项

(一)各项材料经系汇总后报学生工作部。

(二)请各系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组织系级评定会,遵照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办法作好宣传工作,严格把关,做到公正、公开、公平,评选出的学生要在本系学生中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三)2011年10月31日前系完成上报国家助学金候选人相关材料,学生工作部负责将各系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并组织校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分别上报相关单位;

(四)学生工作部咨询电话号码:028—82878075,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附件:

1、奖学金名额及金额分配表

2、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金额分配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1版)

5、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6、国家奖学金个人简介模版

7、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各系汇总)

8、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9、成都东软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成都东软学院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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